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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 网络安全应急预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10 00:00:00   

提高分局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形成科学、有效、反应迅速的应急工作机制,确保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实体安全、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保护公众利益。

(二)适用范围

渝北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发生和可能发生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立足安全防护,加强预警,重点保护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从预防、监控、应急处理、应急保障和打击犯罪等环节,采取多种措施,共同构筑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2.快速反应。在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发生时,按照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3.以人为本。把保障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公民财产遭受损失。

4.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制度及联动工作机制。根据部门职责各司其职,加强协调与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履行应急处置工作的管理职责。

(四)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及分局有关规定,制定《重庆市渝北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网络安全应急预案》。

二、网络与信息安全组织机构

成立分局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

组长:胡天才

副组长:何先聪、蔡建军、丁前、叶斌、黄美均

成员:分局各科(所、站)负责人

分局网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分局网信办),由叶斌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尤裕锡、幸浩广任办公室副主任,李洋、任艳、王华、李勇为成员。

三、应急处置措施

(一)              网站、网页出现非法言论时的紧急处置措施

1.     网站、网页由信息档案科的具体负责人员随时密切监视信息内容。每天早、中、晚三次。

2.     发现网上出现非法信息时,负责人员应立即向领导通报情况,情况紧急的应先及时采取服务停止等处理措施,再按程序报告。

3.     网站维护工作人员应作好必要的记录,清理非法信息,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并将网站重新投入使用。

4.     网站维护员应妥善保存有关记录及日志或审计记录。

5.     网站维护工作人员应立即追查非法信息来源。

6.     经技术人员会商后,向办公室主任汇报有关情况。

7.     经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会商后,如认为情况严重,应及时向有关上级机关和公安部门报警。

(二)              黑客攻击时的紧急处置措施

1.     当有关负责人员发现网页内容被篡改,或通过入侵检测系统发现有黑客正在进行攻击时,应立即向网络管理员通报情况。

2.     网络工作人员应在十分钟内赶到现场,首先将被攻击的服务器等设备从网络中隔离出来,保护现场,再向办公室主任汇报情况。

3.     网络工作人员和系统开发人员负责被破坏系统的恢复与重建工作。

4.     网络工作人员协同有关部门共同追查非法信息来源。

5.     经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会商后,如认为情况严重,则立即向公安部门或上级机关报警。

(三)              病毒安全紧急处置措施

1.     当发现计算机感染病毒后,应立即将该机从网络上隔离出来。

2.     对该设备的硬盘进行数据备份。

3.     启用反病毒软件对该机进行杀毒处理,同时运行病毒检测软件对其他机器进行病毒扫描和清除工作。

4.     如发现反病毒软件无法清除该病毒,应立即向网信办领导报告。

5.     经技术人员确认,确实无法查杀该病毒后,应作好相关记录,立即向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报告,并迅速联系有关产品提供商研究解决。

6.     经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会商后,认为情况极为严重,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或上级机关报告。

7.     如果感染病毒的设备是服务器或者主机系统,经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应立即告知各下属单位或相关单位做好相应的清查工作。

(四)              软件系统遭受破坏性攻击的紧急处置措施

1.     重要的软件系统平时必须存有备份,与软件系统相对应的数据必须有多日备份,并将它们保存于安全处。

2.     一旦软件遭到破坏性攻击,应立即向网络工作人员报告,并将系统停止运行。

3.     网络工作人员负责软件系统和数据的恢复。

4.     网络工作人员检查日志等资料,确认攻击来源。

5.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认为情况极为严重的,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或上级机关报告。

(五)              数据库安全紧急处置措施

1.     各数据库系统要至少准备两个以上数据库备份,平时一份放在机房,另一份放在另一安全的建筑物中。

2.     一旦数据库崩溃,应立即向网络工作人员报告,同时通知各相关单位暂缓交换数据。

3.     信息工作人员被应对主机系统进行维修,如遇无法解决的问题,立即向主管单位或软硬件提供商请求支援。

4.     系统修复启动后,将第一个数据库备份取出,按照要求将其恢复到主机系统中。

5.     如因第一个备份损坏,导致数据库无法恢复,则应取出第二套数据库备份加以恢复。

6.     如果两个备份均无法恢复,应立即向有关厂商请求紧急支援。

(六)              广域网外部线路中断紧急处置措施

1.     广域网主、备用线路中断一条后,有关人员应立即启动备用线路接续工作,同时向网络工作人员报告。

2.     网络工作人员接到报告后,应迅速判断故障节点,查明故障原因。

3.     如属我方管辖范围,由网络工作人员立即予以恢复。如遇无法恢复情况,立即向有关厂商请求支援。

4.     如属电信部门管辖范围,立即与电信维护部门联系,请求修复。

5.     如果主、备用线路同时中断,网络工作人员应在判断故障节点,查明故障原因后,尽快与其他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研究恢复措施,并立即向网信办主任汇报。

6.     经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同意后,应通告各相关单位,并暂缓交换数据。

(七)              局域网中断紧急处置措施

1.     局域网中断后,网络工作人员应立即判断故障节点,查明故障原因,并向网信办主任汇报。

2.     如属线路故障,应重新安装线路。

3.     如属路由器、交换机等网络设备故障,应立即与设备提供商联系更换设备,并调试畅通。

4.     如属路由器、交换机配置文件破坏,应迅速按照要求重新配置,并调试畅通。如遇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立即向上级单位或有关厂商请求支援。

5.     如有必要,应向网信办主任汇报。

(八)              设备安全紧急处置措施

1.     小型机、服务器等关键设备损坏后,有关人员应立即向网络工作人员汇报。

2.     网络工作人员应立即查明原因。

3.     如果能够自行恢复,应立即用备件替换受损部件。

4.     如果不能自行恢复的,立即与设备提供商联系,请求派维修人员前来维修。

5.     如果设备一时不能修复,应向网信办主任汇报,并告知相关单位,暂缓上传上报数据。

(九)              人员疏散与机房灭火预案

1.     一旦机房发生火灾,应遵照下列原则:首先确保人员安全;其次确保关键设备、数据安全;三是确保一般设备安全。

2.     人员疏散的程序是:机房值班人员立即按响火警警报,并通过119电话向公安消防请求支援,所有人员戴上防毒面具,所有不参与灭火的人员按照预先确定的线路,迅速从机房中撤出。

3.        人员灭火的程序是:首先切断所有电源,启动自动灭火系统,灭火值班人员戴好防毒面具,从指定位置取出泡沫灭火器进行灭火

(十)              外电中断后的设备

1.     外电中断后,机房值班人员应立即切换到备用电源。

2.     机房值班人员应立即查明原因,并向值班领导汇报。

3.     如因机关内部线路故障,请机关服务部门迅速恢复。

4.     如果是供电局的原因,应立即与供电局联系,请供电局迅速恢复供电。

5.如果供电局告知需长时间停电,应做如下安排:(1)预计还需要停电4小时以内,由UPS供电。(2)预计还需要停电24小时,关掉非关键设备,确保各主机、路由器、交换机供电。(3)预计停电超过24小时,白天工作时间关键设备运行,晚上所有设备停电。

(十一)   发生自然灾害后的紧急处置措施

1.     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导致设备损坏,尽力抢险,保护资产和数据安全。

2.     联系相关合作单位,在24小时内派遣人员携带有关备用系统设备赶到现场。

3.     到达现场后,寻找安全可靠的地点,重新构建新的系统和网络,并将相关业务予以恢复。

4.     经测试符合要求后,合作单位支援小组才能撤离。

(十二)   关键人员不在岗的紧急处置措施

1.     对于关键岗位平时应做好人员储备,确保一项工作有两人能操作。

2.     一旦发生关键人员不在岗的情况,首先应向值班领导汇报情况。

3.     经值班领导批准后,由备用人员上岗操作。

4.     如果备用人员无法上岗,请求上级或合作单位支援。


主办单位:重庆市渝北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

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双龙大道213号 联系电话:023-67821929 邮编:4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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