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08 14:20:00
尊敬的乐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请渝北区政府对轨道交通征地批文核发问题给予政策支持的建议》(第10号)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此建议我局领导非常重视,胡天才局长作了重要批示,并组织力量进行专题研究和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轻轨交通项目是市政府重点工程,也是渝北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关注重视的重点工作,特别是轻轨十号线项目拟用地在申报用地期间,我区各级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耐心细致的做了大量群众宣传解释工作,在取得征地批文前及时交付土地,确保了施工顺利进行。
征地公告和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的时间直接影响被征地群众人员安置和参加养老保险等切身利益。为保证项目施工用地需求,同时不损害被征地群众切身利益,区国土分局会同市轨道集团共同努力已取得了单独选址和中心城区段批文。区政府于2017年3月21日发布了征地公告,并于4月17日批准了补偿安置方案,征地实施法定程序履行完毕,区征地实施单位正在按程序开展补偿安置工作。
此复函已经胡天才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如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区人大代工委和我局,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科室:建设用地科,联系人:凌成,联系电话:67487958)
重庆市渝北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
2017年5月3日
主办单位:重庆市渝北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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