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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

机构设置及职能职责

 

庆市渝北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内设机构九个,职能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协助局领导协调和监督全局性工作;负责局系统内部安全、稳定、信访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组织局系统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信息、接待、保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督办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全局性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局系统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及办公用品的购置工作;负责行业新闻宣传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工作;负责局系统聘用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学习考察、教育培训、对外交流的组织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管理分局派驻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国土窗口;负责综合调研工作;负责完成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023-67821929

(二)监察室。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分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协助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受理并调查处理涉及监察对象的违纪违法行为和案件;负责对分局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和重点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督察;负责依法开展效能监察,受理和查处行政效能、行业行风和干部作风等方面的投诉,按规定组织实施问责;负责对分局系统重大事项集体会审过程实施监督,对集体会审研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察;负责对重大工程建设、大额经费开支、大宗物资采购等重点环节的监督;配合开展干部离任审计和内部审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联系电话:023-67583392

(三)财务科。负责局系统年度资金计划的编制和财务预、决算工作;负责局系统的财务管理和指导监督;负责有关税费的征收、解缴、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内部审计、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监管征地补偿安置资金;负责本科业务涉及的信访稳定工作。联系电话:023-67823885

(四)法制监察科。负责对执行土地、矿产资源、地质环境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牵头负责组织开展土地、矿产资源、地质环境违法行为巡查预防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土地、矿产资源、地质环境违法案件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依法行政、法律法规宣传、普法教育及法制建设相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司法诉讼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组织本系统的听证工作;负责审核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审查意见;负责土地、矿产资源、地质环境等法规性文件的解释工作;负责对改变国有土地用途、超建筑规模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本科业务涉及的信访稳定工作。联系电话:023-67583391

(五)规划耕保科。负责农村集体土地管理;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并实施区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级土地利用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基本农田保护、土地整理复垦、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未利用土地开发等专项规划;负责制订并牵头实施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负责基本农田及耕地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办理新增建设用地预审工作;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工作;负责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工作;负责临时使用土地的审批、农村建房的审批;负责“四荒”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负责本科业务涉及的信访稳定工作。联系电话:023-67376661

(六)建设用地科。负责统筹组织全区征地补偿安置工作;负责制订并牵头实施土地征收计划;负责组织土地征收报批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区征地办与建设用地单位签订委托征地协议;负责组织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宣传、解释和督促落实工作;负责审查、监督、指导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负责做好征地补偿安置有关信访事项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负责本科业务涉及的信访稳定工作。联系电话:023-67487958

(七)土地利用科。负责土地年度供应计划管理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土地出让综合价金的征收管理工作;办理土地租赁的审查、报批手续,负责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的管理和土地收益金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划拨地上整栋房屋转让或申请划拨地转出让地涉及的土地收益金或出让金测算;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作价入股的审核和报批手续;负责审查办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面积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建设规模2%以上,按程序报市国土房管局修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负责编制、修订全区土地等级、基准地价和地价监测工作;负责企业改制中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管理;负责外资企业用地场地管理;负责土地储备与整治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用地跟踪管理工作;负责认定闲置土地,并及时移送法制监察科查处;负责本科业务涉及的信访稳定工作。联系电话:023-67583393

(八)权籍科。负责管理全区土地登记工作;负责指导国土所、地产交易所的登记工作;负责办理土地设定登记、抵押登记、商品房幢证登记等除委托国土所、地产交易所办理以外的登记工作的审核、审批及报批工作;负责及时移送确权登记过程中发现的改变国有土地用途、超建筑规模的违法行为;负责全区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负责调处土地权属纠纷;负责地籍测绘管理、地籍数据统计及地籍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本科业务涉及的信访稳定工作。联系电话:023-67583592

(九)地质矿产科。负责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报批及监督实施工作;建设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的监督管理;负责采矿权出让及登记发证工作,负责探矿权出让及采矿权转让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价款、采矿权使用费的征收和矿产资源登记费的收取;负责本科业务涉及的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的监督管理;负责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报批及监督工作;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负责地质遗迹保护与开发的监督管理;负责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的报批和项目实施的监督与管理工作;负责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编制并组织和实施全区地质环境监测工作规划、计划,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地下水开发利用、地质遗迹保护利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方面规划的编制。联系电话:矿山类:023-67825294、地灾类:023-67822103、023-67808000

 

各片区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分局的派出机构,受分局委托管理辖区国土资源日常事务,为分局行政管理完成基础性工作。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1、负责配合分局及辖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参与辖区国土整治项目的实施工作。

2、负责协助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辖区拟用地项目预审工作。

3、负责辖区申请宅基地建房的审查、审核及农房办证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受理审查工作。

4、负责协助分局做好土地征收工作。

5、负责协助分局国有土地供应前期审查工作;协助做好建设用地跟踪管理工作。

6、负责矿产资源管理有关基础性工作及矿产资源审批事项的前期审查工作,负责监督指导辖区矿山企业依法开采矿产资源。

7、负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协助、指导辖区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应急处置、避让搬迁等工作;负责及时报送地质灾害险情及防灾救灾信息;负责监督、指导辖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实施工作。

8、负责辖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日常巡查及违法用地报告工作;协助配合违法用地调查处理工作;协助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听证等相关工作。

两路国土所联系电话:023-67137561  

回兴国土所联系电话:023-67137561 

双凤国土所联系电话:023-67272426

王家国土所联系电话:023-67213225

龙石国土所联系电话:023-67341062

洛碛国土所联系电话:023-67381019

兴隆国土所联系电话:023-67171386 

统景国土所联系电话:023-67280626


重庆市渝北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下属事业单位2个,实行法人负责制。职能职责如下:

(一)重庆市渝北国土事务中心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受重庆市渝北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委托,负责辖区内土地登记、国土资源档案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等国土资源管理相关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按照精简高效、政事分开的原则,根据国土事务中心职能职责和实际工作需要,近期设置综合管理科、土地登记科、用地事务科、信息档案科4个内设机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具体职能职责如下:

 

1)综合管理科(与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人事、公文、会务、接待、车辆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财务、资产管理和综合协调等工作;


(2)土地登记科(与权籍科合署办公)。负责事权职责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登记事项的受理、初审、复审和审批;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资料扫描,权属证书编号、附图绘制、缮证及发证;负责土地登记费用的计算、复审,以及有关土地收益金或出让金测算、复审和审批;负责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工作。

3)用地事务科(与规划耕保科合署办公)。负责地籍测绘、土地矿区勘测定界、城乡土地权属调查、土地矿产资源调查统计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土地复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等事务性、辅助性工作。联系电话:023-67377709

(4)信息档案科。负责国土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负责各类管理数据库和国土资源“一张图”系统维护工作;负责政务信息门户网站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国土资源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档案信息化开发、管理、利用,提供社会查询服务。联系电话:023-67825296


(二)渝北地质环境监测站(与地质矿产科合署办公)。负责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报批及监督实施工作;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负责地质遗迹保护与开发的监督管理;负责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的报批和项目实施的监督与管理工作;负责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具体实施;负责地质勘查工作;负责编制并组织和实施全区地质环境监测工作规划、计划,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地下水开发利用、地质遗迹保护利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方面规划的编制;负责提出地质灾害预警工程项目的设置建议,推进和建立全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网络体系;承担全区地质环境监测数据和资料的接收、汇总、分析和处理以及全区地质环境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为行政决策提供监测数据及建议;提出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对策建议,承担全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技术性工作,协助镇街实施排危抢险;协助镇街道加强全区地质环境监测业务的培训与合作;负责引进和推广地质和环境监测新技术、新方法;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联系电话:023-67822103、023-67808000



主办单位:重庆市渝北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

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双龙大道213号 联系电话:023-67821929 邮编:401120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201号 渝ICP备110069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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