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信件回复
邮件标题: 征地拆迁房屋
信件编号: 20161214008[ 已审回复]
发件人姓名: 叶*
发送时间: 2016-12-14
信件内容:
我想咨询一下,以前只征地农转非的居民现在又征地拆迁房屋是怎样赔偿的。是否应当与现征地农转非居民的住房安置一样,享有同等待遇。
回复情况:
叶伟先生: 你向我局网站咨询土地征收的有关问题收悉。非常感谢对国土管理工作的关注。现将您咨询问题回复如下: 目前,我区现行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为《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北府发〔2013〕60号)和《重庆市渝北区征地补偿安置若干问题处置意见》(渝北府办发〔2013〕92号)等相关文件,对征地农转非人员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做了明确规定。其中对征地农转非的对象、条件及住房安置补偿等作了明确,你可在渝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查阅以上文件,也可根据家庭具体情况到所属镇(街道)、区征地办或我局进行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 2017-04-01
请在使用前仔细阅读注意事项:
一、不得发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言论;
二、不得发表造谣、诽谤他人的言论;
三、请勿发表与重庆市渝北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无关的留言;
四、本栏目不接受与咨询、投诉、意见、建议无关的内容;
五、本栏目拥有发布、编辑、删除网上留言的权利,凡不符合本须知提示的留言将予以删除;
六、答复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法律依据,本栏目对其拥有修改和解释权;
七、留言者承担一切因留言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八、如在本栏留言,即表明已阅读并接受了上述各项条款;

主办单位:重庆市渝北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

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双龙大道213号 联系电话:023-67821929 邮编:401120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201号 渝ICP备11006936号

技术支持:瑞秀中国

X关闭